到2016年年底,31条河道基本解决河道垃圾和黑臭问题,河道水体基本消除劣Ⅴ类,河道环境面貌显著改观
笔者昨天从市治污水工作组获悉,我市推行“河长制”取得重大进展,32位市领导担任31条河道的“河长”,相关信息近期将向社会公布。
据了解,这32位市领导包括市委、市政府、市人大、市政协等四套领导班子成员,管理的31条河道为省级、市级、县级和乡镇级等四个级别的河道。省委常委、市委书记刘奇担任甬江“河长”,市委副书记、市长卢子跃担任奉化江“河长”,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勇担任姚江的海曙、江北、鄞州段“河长”,市政协主席唐一军担任姚江余姚段“河长”。
除甬江、奉化江、姚江等3条省级河道的“河长”外,其他28位市领导担任28条河道的“河长”。这28条河道均为黑臭河、垃圾河,其中包括镇海区的浜子港(庄市段)、奉化市的外婆碶河、象山县的燕山河、余姚市的大路头江等。市治污水工作组负责人告诉笔者,市领导担任“河长”,显示了我市治水、改善水环境的坚定决心,届时,我市治水统筹能力将得到进一步加强,治理成效值得期待,河道长效管理机制也将得到有效落实。
根据《宁波市建立“河长制”管理实施方案》,这32位“河长”负责牵头组织开展河道水质和污染源现状调查、制订河道水环境治理实施方案、推动落实重点工程项目、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,做好督促检查,确保完成水环境治理的目标任务。
据介绍,这32位“河长”还将接受省级、市级等相关部门的考核,同时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。当市领导工作岗位发生变动时,对应河道的“河长”也将及时移交给下一任市领导,确保对应河道顺利完成治理任务并实现长效管理目标。
根据要求,到2016年年底,这31条河道基本解决河道垃圾和黑臭问题,河道水体基本消除劣Ⅴ类,河道环境面貌显著改观,并打造一批水清、流畅、岸绿、景美的标杆河道;到2020年,这些河道功能全面恢复,河道水环境质量全面达到功能区要求。
共有-条评论【我要评论】